人脈王網站規範

【人脈王】網站的所有使用者,皆須遵守以下由本公司所制定之網站管理規範,以確保使用網站服務時合乎法律與社會規範,請詳細閱讀以下服務管理規範,本規範即為您(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約定的契約,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同意之後,表示已經瞭解並同意在申請及使用【人脈王】網站服務時完全接受此規範。

本公司保留修改及變更本網路服務規範之權利,並於變更前一週在網站首頁公告,同時寄送電子公告信件至使用者註冊的電子郵件信箱,於任何修改或變更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網路服務者,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一修改或變更。若您不同意本網路服務規範的內容時,請立即通知聯絡本公司並停止使用本網路服務。
【人脈王】網站平台服務管理規範如下

一、網站服務內容及基本約定事項

  • 【人脈王】網站平台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使用者進行瀏覽、查詢、申請各項網路資訊服務(以下簡稱本網站服務),本網站服務由賀柏企管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出資建置與維運。
  • 使用者有義務妥善保管所使用之網站會員帳號及密碼,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或設定自動執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使用者自身權益,使用者不得將此組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否則,如因此權益受損,本公司不負擔任何法律或賠償責任。若使用者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 為保持使用者個人資料的完整性及正確性,如果使用者個人資料有變更,可透過書面、電話、傳真或網路及其他本網站服務同意的管道方式申請變更個人資料。
  • 使用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有填寫不實、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違反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旨或有任何誤導之虞者,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會員資格或拒絕該使用者使用本網路服務之一部分或全部。
  • 本公司的客戶服務信箱均隨時公布於網站,可協助使用者取得本公司產品資訊,解決本公司產品使用疑難、瀏覽或使用。亦可依個別的系統需求採用本公司客服人員所提供之專業建議。

二、網站使用者的責任及義務

  • 本網站服務為一提供公眾服務之網路平台,在使用本網路服務時,使用者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透過本網站服務所發表的一切言論以及從事的一切行為,應自行負全部的法律責任,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於不法行為發生時得主動報請或配合司法機關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本公司並將依據法律的要求,將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包含通訊內容、會員內容加以保存或揭露予政府機關、司法單位,以提供必要之協助。
  • 使用者不得使用本網站服務進行以下行為:
    • 傳輸或交流任何不法之內容:本公司嚴厲禁止任何公然侮辱、強暴脅迫、威脅恐嚇、不實誹謗、不雅、色情猥褻等具騷擾性、攻擊性、譭謗性、暴力性或歧視性等,不法侵害他人權益、煽惑他人從事犯罪或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圖片或其他任何形式之不當內容或檔案於本網路服務。
    • 使用任何不當的傳輸方式或系統、外掛軟體或病毒等,於本網路服務內進行不當任何活動。包括使用任何偵測、破解、破壞、重製、掃瞄、還原、解編、反向組譯、濫發垃圾郵件、惡意軟體或病毒等方式,企圖取得任何不當之利益或資料,或造成他人不便。
    • 發表任何歧視內容:即使用者不得根據宗教、種族族群、性別、年齡、身心障礙及性傾向等違反公序良俗的因素,針對特定群體發表煽動性的歧視內容。
    • 發表任何涉嫌侵害他人名譽、信用、隱私權、營業秘密、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內容。
    • 發表任何非法、不實之廣告。
    • 發表張貼虛偽不實、鼓勵犯罪之內容。
    • 冒用他人名義註冊為網站會員或擅自登入他人帳號。
    • 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轉載。
    • 擷取非經所有人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訊。
    • 其他利用本網站為任何違反法令規定或本公司認為不當之行為。
  • 透過本網站服務所寄送的訊息內容中如有(直接)連結到其他網址,訊息發布者仍應善盡使用者職責,確定其內容不違背上述規範。
  • 本公司不為使用者在訊息內容連結到其他任何軟體或資料負任何責任,使用者應自行判斷其正確性、適用性、時效性與是否為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
  • 本公司並未針對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所涉及之內容或資訊事先進行審查,但本公司得依本管理規範考量,拒絕或移除不符合規範之任何內容。
  • 如因使用者違背本條款或相關法令,或有侵害他人權利之不法或不當行為,致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及律師費)時,使用者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使用者如有違反本管理規範,本公司有權在不另行通知下進行緊急之必要處置,該等處置所產生之一切損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本公司保留裁定客戶是否違反上述規定之解釋權利。
  • 本網站服務含有使數位資料得以被保護之安全元件,使用該等資料必須依本公司或提供該元件予本網路服務之內容提供者所定的使用規則。使用者不得試圖破壞或規避任何內含於本網路服務本身或元件之使用規則。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重製、發行、散佈或公開展示本網路服務所提供之資料之全部或一部分,均被嚴格禁止。

三、智慧財產權保護

  • 本網站服務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及其他權利,均為本公司或其合法權利人所有,除本網路服務的使用或事先經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用戶不得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改作、編輯、移轉散佈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擔所有法律責任。
  • 任何經由使用者自願或主動上傳、輸送、提供至本網站服務的以下各項資料(涵蓋但不侷限):文字、圖片、檔案等等,使用者應自行確定上述資料絕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有其他侵權問題等。
  • 若使用者違反上述任一事項,或逕自修改本項網路服務建置平台所提供之內容,將構成智慧財產權的侵害事實,本公司有權依法採取保護我方權利之必要行為。

四、服務更改、中斷或終止

  • 購買本網路服務後,提供7日鑑賞期(日曆天),7日內(日曆天)可要求中止合約,退還全額費用(若已使用簡訊服務, 則依簡訊公告價格扣除相關費用),惟需退還購買本產品服務之發票,否則將先扣除相關費用後再予退還。
  • 繳費後之使用期限為一年,購買本網路服務之7日鑑賞期(日曆天)後,因故欲停止使用本項網路服務者,依退款需知之規定比例退還費用。
  • 本公司網站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 由於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任何非歸責本公司原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
  •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
  • 基於網際網路之特性,您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網路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本公司、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 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致本網路服務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漏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偽造資料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如使用者有違反本規範或相關法令或有其他不當使用之情形發生時,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加以限制或終止其使用本公司網站之權利,用戶不得因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 因使用者違反法令或本網站規範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造成本網路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五、其他事項

  • 使用者瞭解使用本網站服務係基於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自本公司網站下載圖片、資料或自本網路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電腦系統損壞或資料流失等情形。
  • 使用者如無法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其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或特別損害等,本公司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若您使用之服務係屬有價者,本公司僅於使用者所付對價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 因電信機線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其所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因可歸責本公司之事由致使客戶無法使用由本公司直接提供之服務,經客戶通知本公司六小時後仍無法修復時,用戶當日之服務可予遞延。
  • 因可歸責本公司之事由致使客戶無法使用由本公司直接提供之服務,經客戶通知本公司四十八小時後仍無法修復時,客戶得終止使用,本公司得退還用戶已繳納但未使用之部分款項。
  • 本公司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暫時停止運作,應於三日前公告或通知客戶,但於緊急時,不在此限。
  • 本網路服務之所有廣告內容、文字與圖片中所包含之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均由各該委刊廣告商、產品與服務之提供者提供,與本公司無涉。請自行對各刊登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判斷之。

六、爭議處理

  • 本會員網站規範同意書是本公司和您(使用者)雙方同意下所成立的合約。
  • 倘本聲明書中有任何條款失去效力時,不影響其他條款的規範性與行使力。
  • 您因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而與產生之爭議,在本約定條款中未載之事項之解釋及適用,悉依中華民國法令處理。
  • 您因使用本網路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